□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张振峰
本报讯 “老赖”代某有能力还款却拒不还款,并多次隐瞒、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最终被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该院判决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李某支付11万多元,代某等人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代某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某于2018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代某在判决生效后,其银行账户自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有多次大额转账、存取款交易记录,并有多次隐瞒、转移财产行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2019年3月,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代某提起公诉。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代某已归还大部分欠款,下余款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