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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据”见证执行和解!惠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是这么做的!
“一张收据”,让一宗即将走进“死胡同”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惠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原来,惠州市某手袋制品公司(下称“手袋制品公司”)曾委托深圳市某皮具公司(下称“皮具公司”)对其手袋配料进行油边加工,皮具公司按时完成加工并交付货物给手袋制品公司,但手袋制品公司却拒绝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7.5万余元。皮具公司无奈之下将手袋制品公司告上法院。惠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手袋制品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皮具公司支付加工费7.5万余元及利息。逾期,手袋制品公司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皮具公司向惠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惠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承办该案的张少琼法官团队向被执行人手袋制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该手袋制品公司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及时如实申报财产。逾期,该手袋制品公司拒不履行。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手袋制品公司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却发现该手袋制品公司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正当执行团队因该案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而苦恼时,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一张“收据”,让张少琼法官团队眼前一亮。申请执行人称该手袋制品公司有6家店铺出租,该收据显示承租人仍有支付租金给该手袋制品公司。得知这一信息后,张少琼法官团队马不停蹄赶往该6家店铺,一一向查找到的4名承租人核实相关情况,要求4名承租人协助执行,将每月需要支付的租金提交至法院执行账户,不得向被执行人手袋制品公司支付租金。经过执行干警与查找到的4名承租人多次沟通后,该4名承租人纷纷向执行干警道出自己的顾虑,4人都担心一旦自己将租金提交给法院后,该手袋制品公司会对出租的店铺断水断电并与其解除租约。为避免因此引发新的矛盾,张少琼法官团队坚持不懈做被执行人手袋制品公司的思想工作,向该手袋制品公司释明法律。
此后,张少琼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劝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对方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2020年9月22日,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表示愿意和解,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由手袋制品公司分两期支付加工费7.5万余元,皮具公司则愿意放弃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接下来,惠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设身处地、因“案”制宜,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一张收据”见证执行和解!惠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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